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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大號”集中被封或許只是開始,無眠之夜早有前兆

黃盛 馬志強 陳鍵
2018年08月23日08:02 | 來源:人民網-人民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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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區塊鏈“自媒體”人來說,8月21日注定是一個難以入眠的夜晚。

當晚,金色財經、火幣資訊、大炮評級、幣世界、TokenClub、深鏈財經、每日幣讀等紅極一時的涉幣區塊鏈微信公眾號,一句“違反《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已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取代了原有的信息內容。

消息傳開,立刻引起了不少區塊鏈從業者的關注。騰訊回應:“部分公眾號涉嫌發布ICO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信息,違反《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已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賬號被永久封停。”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此次對涉幣公眾號的“封殺”,看似突然,其實並非毫無征兆。隨著央行對ICO的定性以及下一階段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推進,監管步步趨緊。區塊鏈網絡信息服務平台必然要適應監管規則,加強自律,嚴控自我行為。火熱一時的區塊鏈“自媒體”,或將在強監管時代迎來洗牌。

集中被封並非“突然”

人民創投了解到,《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14年8月7日發布實施。《規定》提到,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反協議約定的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視情節採取警示、限制發布、暫停更新直至關閉賬號等措施,並保存有關記錄,履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義務。

此次集中被封的微信公眾號,大多靠採、發區塊鏈信息服務在業內“聞名”。其中,金色財經宣稱,它是集行業新聞、資訊、行情、數據等一體的一站式區塊鏈產業服務平台﹔火幣資訊自我設定為區塊鏈全行業信息資訊平台,提供獨家行業分析、前沿資訊、原創文章等業內信息。

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看來,微信平台引用《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說明監管層已對ICO、區塊鏈網絡信息服務制定了規則,此后,如有微信公眾號違反規則,發布ICO項目內容,炒作“數字貨幣”交易信息,監管層不會“無動於衷”,必然會採取相應措施。

其實,“數字貨幣”及ICO項目,一直都處在監管范圍內。去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ICO)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証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今年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稱,人民銀行召開了下一階段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會議,會議強調要堅決打贏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的攻堅戰,爭取1年至2年內完成專項整治,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的長效機制。文稿提及,在化解存量風險的同時,監管部門果斷出手打擊新冒頭的違規業務,新領域亂象得以及時管控。目前國內88家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85家代幣融資平台全部實現無風險退出,在國際上引領了虛擬貨幣監管取向。

趙錫軍認為,我國針對“數字貨幣”買賣,“交易所”設立與ICO募資行為已經有了清晰的監管。

涉幣“自媒體”何去何從?

2012年問世的微信公眾平台,在6年的發展時光裡,孵化出超過2000萬大大小小的公眾號,豐富了移動互聯網時代的信息生產、傳播服務生態,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難以忽視的問題。

伴隨著區塊鏈的火熱,以區塊鏈信息為內容基礎的微信公眾號越來越多,區塊鏈信息的網絡傳播正經歷著野蠻生長階段。眾多公號中,不乏聚焦技術本身,向社會大眾普及區塊鏈基礎知識,傳遞行業最近動態,為技術賦能實體經濟加碼的信息服務平台,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一些為“幣圈”、“數字貨幣”炒作站台,甚至與海外ICO項目發行方進行利益勾連,充當“割韭菜”幫凶的投機者。

涉幣公眾號昨晚集中被封,讓行業人士再次對涉幣區塊鏈網絡信息服務平台的發展現狀進行審視。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人民創投採訪時分析,有些項目方本身就是“自媒體”背后的老板或股東,刻意影響某幣走勢,誘使用戶購買某幣,協助“幣值管理”,這些行為顯然是違法行為。就具體法律責任而言,“自媒體”的責任依附於背后的項目方,如果項目方涉嫌詐騙,則作為“幫助方”可能構成共犯﹔如果項目方構成民事欺詐,“自媒體”可能會成為共同被告。

趙錫軍認為,區塊鏈網絡信息服務平台需要明確自已的法律責任,不能逾規,不能發布不實信息內容,這是最基本的自律。“要在符合規則的前提下,正面推動區塊鏈行業的健康發展。”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如今的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台已不再單純起著信息發布的作用,其外延的豐富性、廣闊性給互聯網時代的傳播生態帶來了改變,在推出《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基礎之上,監管層或將針對公號平台制定更加詳實、具體的管理細則。

在朱巍看來,對微信公眾號平台而言,其承擔著社會、法律、道德責任,應以監管紅線為基礎,結合新技術、新制度繼續加強對發布內容的審核與管理﹔對於內容發布者而言,應該明確了解監管層的要求,守好法律底線,強化自律行為。

有業內人士對人民創投表示,對於當下五花八門的區塊鏈“自媒體”來說,涉幣公號集中被封是給行業打上了一劑清涼針,或將為亂象不斷的行業帶來洗牌機會,合規行業信息服務平台並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反而會迎來全新的發展契機。

(責編:黃盛、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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