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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黃震:區塊鏈可採用柔性監管、納入式監管和包容式監管

黃盛
2018年12月22日12:14 | 來源:人民網-區塊鏈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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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海南12月22日電(黃盛) 今日,2018人民網區塊鏈技術冬季論壇在海南生態軟件園召開。論壇期間,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法學院教授黃震在談到區塊鏈監管方式和落地時表示,對於區塊鏈的監管,可以採用柔性、納入式和包容式監管,這能讓更多人參與,也能帶來更多應用,更多主體獲得福利。

在黃震看來,區塊鏈從底層技術,到中間數據層,再到應用層都進行了創新,這帶來了監管難度。就目前的監管模式而言,黃震指出,一是放任式無為,二是排斥式打擊,三是納入式規范,四是包容式監管。

對於監管帶來“放亂管死”的章魚效應,黃震表示,所有的監管都應該尊重市場發展、技術發展以及產業發展規律,並應當將金融領域和非金融領域的監管嚴格劃分,進行區別對待。在區別對待方面,黃震認為中國借鑒了沙盒的方式實現納入式監管。眼下,北京、贛州、長沙、貴陽、海南等地區都已進行了監管沙盒的本土改造。

黃震還表示,中國曾在2012、2013年創設行業組織就互聯網金融進行行業自律,用行業規范引導發展,並取得了一定效果,區塊鏈行業自律軟法治理路徑也應如此。“一邊市場開發,一邊市場應用,一邊進行監管。”在黃震看來,這是當下進行區塊鏈技術創新的思路。就區塊鏈監管的制度創新,黃震建議,首先要“軟法”先行,地方政府以立法方式進行規范,企業平台組織、行業組織、創造型組織提供規范建議和公約,學者或者論壇提出具有一定規范的參考建議﹔其次是“硬法”拖底﹔然后是執法要剛柔相濟﹔另外,黃震還建議多方共治,在探索中不斷優化迭代,加強各方的力量,讓區塊鏈走出一條不斷在發展中優化支撐和優化監管對策的路徑。

“區塊鏈不只是監管對象,也要成為監管服務的工具,大數據、人工智能、5G、物聯網等是一體化的連接。”黃震說,監管科技正在賦能監管者,讓監管理念、技術、措施升級到科技革命各個階段,左后升級到與技術、能力相匹配的階段。

(責編:黃盛、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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