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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如何監管

趙磊
2019年01月10日08:27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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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如何監管

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技術的天然屬性。而一旦區塊鏈技術大量應用到各種社會場景中去,又不可避免地會涉及投資人、參與者、普通消費者與國家等多方利益,帶來許多社會問題。

對區塊鏈技術的監管,應該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結合區塊鏈技術的具體應用場景,分行業進行監管﹔另一是針對區塊鏈,制定專門的技術標准,以實現區塊鏈技術的規范、統一。

比特幣作為有史以來最為成功的虛擬貨幣,其最大價值並不是成為了各國法定貨幣的替代者,而是為世界貢獻了其底層技術——區塊鏈。極端狂熱追逐者們認為,區塊鏈技術代表著第二個網絡時代,甚至可以轉變人類文明的進程。一夜之間,各種各樣的區塊鏈概念公司涌現出來。這一過程中,區塊鏈技術應用亂象叢生,嚴重泛化,甚至有人提出了“萬物上鏈”的口號。

面對區塊鏈這樣的新型技術,如何准確理解、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區塊鏈作為一種計算機、大數據以及互聯網領域的科學技術,是靜態的客觀存在,其自身並不會給社會帶來任何危害,隻有該技術被應用到具體的場景中,才可能會涉及社會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因此,單純地對區塊鏈技術進行監管既無必要,也不可行,需要根據區塊鏈的類型不同,結合具體應用場景討論。

講區塊鏈不能不講應用場景

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就是構成、支撐比特幣存在的技術體系,其優勢體現為在虛擬空間的運作。由線上轉為線下是否可行、如何發揮其制度優勢目前尚無成熟的、可令人信服的解決方案。區塊鏈技術作為存在於虛擬空間中的信息確認工具,其應用場景也必須符合其消除信息不對稱、去信用化的功能,那些無法予以信息化的現實世界中的交易模式和管理模式是不能應用區塊鏈的。

判斷某種商業活動或者社會管理活動是否可以應用區塊鏈,至少應該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衡量:

一方面是區塊鏈技術隻能在虛擬空間中應用。比特幣是數據化、去中心化的電子支付方式,僅僅存在於虛擬空間,與現實世界並無直接的聯系。即使“挖礦”行為,也是在計算機系統中運行的,其成果也在虛擬空間顯示。網上商城出現的“鏈橙”、“鏈酒”等所謂“區塊鏈應用”,是否可以達到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場景標准,是值得懷疑的。因為,橙子、大米這些自然生長的農作物以及白酒、紅酒工業化產品,都要有一個很長的線下生產周期,其過程是無法通過電子信息完全展現與記錄的。至於其進入流通領域后的打碼、身份驗証以及溯源等所謂區塊鏈技術應用,都並非超出原有的電子驗真手段的功能。

另一方面是區塊鏈技術無論在何種場景中應用,必須符合其去中心化、共識機制與分布式記賬等技術特征。以“善糧新米”為例,其宣傳語為:“善糧的每一包新長粒香米都有對應的身份証,採用不可篡改的區塊鏈技術,記錄了每一粒新長粒香米每一個變化成長過程。”這些都與區塊鏈無關,利用物聯網、移動互聯、雲計算以及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即可完成。時間戳(Timestamp)是區塊鏈技術的關鍵一環,時間戳服務器(Timestamp Server)通過對以區塊形式存在的一組數據實施隨機散列而加上時間戳,並將該隨機散列進行廣播,該時間戳能夠証實特定數據必然於某特定時刻是的確存在的。這種哈希算法(HASH)的主要功能是數據的不可篡改,這也是區塊鏈的核心價值所在。但這裡所說的不可篡改,是指的“鏈上”虛擬空間的信息,“鏈下”的現實世界是無法通過區塊鏈控制不可篡改的。在產品的包裝上打上所謂的“時間戳”或者僅僅記錄下生產、流通過程中的每個步驟的時間點,並非區塊鏈意義上的“時間戳”。

2018年10月1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前提必須可以將具體場景數字化、信息化,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的區塊鏈技術都應當屬於《征求意見稿》所說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從《征求意見稿》目前的內容看,雖然很多問題還需進一步研究,但總體來說,該規定如果可以順利出台,有利於保護普通投資者、從業者的合法利益,打擊各種打著區塊鏈幌子的詐騙、洗錢、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引導區塊鏈應用的良性發展,使其真正發揮技術優勢服務於社會。

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技術的核心

區塊鏈技術必須是去中心化的

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是區塊鏈的根本特征,其基本含義區塊鏈系統是“點對點”(Peer to Peer)的,每一個節點都是平等的,並沒有任何中心化的系統控制者。區塊鏈作為一種共識機制,去中心化的意義就是沒有一個組織或個人對全鏈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承擔責任。也正因為如此,所有參與者基於對技術與規則的信任達成共識,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控制區塊鏈,會對鏈上的信息進行篡改。如果區塊鏈是中心化的,其基本特征和價值將不復存在。區塊鏈技術發端於比特幣,比特幣這一系統對所有人開放,所有的參與者在權利義務上是平等的,也並無一個第三方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管。

區塊鏈這種完全去中心化的特點,對有些場景並非完全適用。有人認為,為了系統的整體安全和效率,放棄部分自由和隱私是值得的。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出現了“私有鏈”(Private blockchain)與“聯盟鏈”(Consortium blockchain)。私有鏈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系統,寫入權限掌握在某個組織手裡,其具有高效、封閉的特點,中心化程度較高。從嚴格意義上說,私有鏈與聯盟鏈並非真正的區塊鏈,隻不過是利用區塊鏈技術發展而來的“准區塊鏈”。當然,私有鏈、聯盟鏈作為符合區塊鏈技術部分特征的衍生品,可被應用在特定的領域、特定的人群,有助於提高交易效率和保障交易安全。

去中心化產生技術信任

去中心化的本質屬性決定了區塊鏈技術是完全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加入並參與到一個區塊鏈系統中來。在任何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系統中,所有參與者基於對技術與規則的共識,而非某個機構或者個人的信賴,無所謂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在這樣的機制下,所有的信息被推定為是對稱的,一切行為結果都可預期,因此也就不存在信用問題。與其說,區塊鏈增進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如說區塊鏈產生的是人對技術的信任。因此,2015年10月,《經濟學人》刊文說,區塊鏈讓人們在互不信任並沒有中立中央機構的情況下,能夠做到互相協作,是一台創造信任的機器。

區塊鏈技術的點對點、共同參與等特點,保障了參與者最大程度上的自由和隱私,喚醒參與者的自我意識。每一個“鏈”上的參與者都可以讀取、寫入數據,確認他人數據,同時自己的數據也可以被其他人讀取和確認。“鏈”上的每一筆交易都要向整個網絡廣播,所有的參與者都會因此而知情。人們基於對區塊鏈技術的信任而相互信任,這顛覆了傳統的信任概念和信用制度。區塊鏈上的所有數據均不可篡改,區塊鏈技術使得數據永遠不會真正與人分離,並確保數據始終用於預先定義的目的。區塊鏈催生了新的信任經濟。

去中心化天然排斥監管

排斥監管是區塊鏈技術的天然屬性。而一旦區塊鏈技術大量應用到各種社會場景中去,不可避免地會涉及投資人、參與者、普通消費者與國家等多方利益,帶來許多社會問題。因此,各國政府均對區塊鏈技術的迅猛發展保持高度警惕,並且嘗試對其予以規范管理或者監管。

對區塊鏈技術要深刻剖析其機理,採用非常規監管措施。如果監管機構不了解區塊鏈技術的原理,監管就更無從談起。需要強調的是,對新生事物,要給予其一定的成長空間和較為寬鬆的制度環境,一味地強監管、嚴監管,往往會將其扼殺在搖籃裡。

制定規范的區塊鏈技術標准

對區塊鏈技術的監管,應該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結合區塊鏈技術的具體應用場景,分行業進行監管﹔另一是針對區塊鏈,制定專門的技術標准,以實現區塊鏈技術的規范、統一。

制定區塊鏈技術標准的意義

承載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2009年產生,大家公認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的1.0版本。在這個基礎上,以太坊又加上了智能合約,被視為區塊鏈技術的2.0版本。區塊鏈技術在各行各業的落地與應用,被視為區塊鏈3.0版本。3.0時代完全超越了數字代幣時代,也被稱為價值互聯網。區塊鏈的技術優勢特別是去中心化的理念,使其應用具有無限的想象空間。這引發了投資界的極大熱情。但是,什麼是區塊鏈、一個標准的區塊鏈有哪些技術要求,這些最基本的問題,都缺乏統一的認識。制定統一的區塊鏈技術標准,有助於業界、普通民眾以及相關監管部門准確識別。

區塊鏈技術標准的統一不僅僅是一國的問題,更是世界范圍內的國際問題。構建統一的區塊鏈技術國際標准,有助於其創新發展。區塊鏈應用企業隻有遵循國際標准,才能被國際市場接納。國際標准化組織(ISO)目前已經開始著手制定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的國際標准(ISO/TC307),現有包括中國、美國、法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在內的參加成員35個。

在中國知識產權大數據與智慧服務系統中,以區塊鏈為關鍵詞可以檢索到1893件專利文獻。中國政府參與制定區塊鏈國際標准的程度越深,中國區塊鏈專利的市場價值越大。在已經立項的10項國際標准中,中國分別承擔了分類和本體(Taxonomy and Ontology)的編輯以及參考架構(Reference architecture)的聯合編輯職務。

目前,區塊鏈技術熱潮帶來許多負面影響,形成了很大的泡沫,甚至出現了許多以區塊鏈之名行違法之實的情況。這一方面和投資者、社會大眾對新生事物的熱情追捧有關,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區塊鏈缺乏統一的技術標准。

百度的“度小滿Trust”金融區塊鏈開放平台、騰訊的TrustSQL區塊鏈平台都已經正常運營。但是,這些平台之間是否採用了統一的技術標准不得而知,其應用效果還有待於市場的檢驗。

區塊鏈技術也已經開始應用到國際貿易領域,隨著其應用場景的逐步拓展,勢必在跨境交易中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2018年6月25日,全球首個基於電子錢包的區塊鏈跨境匯款業務在香港版支付寶AlipayHK正式上線。這一跨境業務由三方主體協作完成,分別是中國大陸的螞蟻金服、印度的GCash和香港的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此類區塊鏈技術跨境應用,技術標准如果不統一,也不利於各方對其監管以及商業應用的推廣和拓展。

區塊鏈技術標准的主要內容

ISO/TC307目前已經立項的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標准主要涉及十個方面:術語、隱私和個人可識別信息保護概述、安全風險和漏洞、使用區塊鏈和分布式分類賬技術的身份管理概述、參考架構、分類和本體、合規性智能合約、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系統中智能合約的交互概述、數字資產托管人的安全、與互操作性相關的發現問題,等等。

上述諸多技術標准的本質,概括起來,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核心問題的解決:第一,什麼是區塊鏈。第二,如何利用區塊鏈。第三,如何管理區塊鏈。第四,區塊鏈技術涉及的安全性。

面對區塊鏈這一新興事物,各國政府都非常謹慎,既擔心放任其發展,會對社會各方面帶來意想不到的危害,又恐全面禁止錯過其發展機遇。制定區塊鏈技術的國際標准將會打消各國的上述疑慮,使區塊鏈的技術優勢可被各國、各地區共享,增進全人類的福祉。

區塊鏈技術之所以甫一問世,即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捧,主要原因在於其通過技術手段解決現實社會中最大的難題——信任和信用。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點,不僅僅意味著可以在金融領域得到充分利用,更是對社會各個方面帶來極大的沖擊和挑戰。

面對區塊鏈這樣的新型技術,我們應該少一點喧囂浮躁,多一點理性思考。如何准確理解、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才是正道。

(作者單位:中國社科院法學所)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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