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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措施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

卞軍凱
2019年06月11日11:29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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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福州出台措施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

本報訊 (記者 卞軍凱) 近日,福州市立足區塊鏈產業發展需求,出台《關於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的三條措施》。

支持優質企業(機構)落地。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入駐福州軟件園、東南大數據產業園,租用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每年每家企業或機構給予1000平方米以內最高60萬元的租金補貼,租金補貼期限3年,按年以先繳后補的方式實施。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萬元、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6%的營業收入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600萬元。對落戶福州市,依法在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職能部門登記成立的區塊鏈領域的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活動經費補貼。

支持創新示范應用。鼓勵支持傳統企業開展區塊鏈應用落地,實施區塊鏈應用示范工程,對於經評審列為重點示范項目的,每個項目給予應用方20%的建設經費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每年支持建設10個以上的區塊鏈應用場景,公共財政投資類的項目重點選用本地企業產品和解決方案。支持本地區塊鏈企業優先參與“數字福州”和智慧城市項目建設。鼓勵區塊鏈技術研發和應用創新,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科技進步獎並在福州市實施轉化的區塊鏈成果,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獎勵。

支持產業平台建設。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區塊鏈技術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技術創新平台,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承辦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區塊鏈研討、論壇等高水平會議的,經認定備案,給予20萬~100萬元補貼。

據介紹,該措施適用於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在福州市,從事區塊鏈技術創新和場景應用等,實繳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以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實際運營情況良好,且承諾在五年內不改變上述關系的區塊鏈企業(機構)。對在福州市轄區內產業發展有重大貢獻、能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還可按“一企一議”原則給予扶持。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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