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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技術在金融場景的應用

陸岷峰
2020年05月18日14:59 | 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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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區塊鏈技術在金融場景的應用

  習近平總書記2019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發展現狀及趨勢進行第18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高度重視區塊鏈的集成應用在新的技術革新和產業變革中重要作用,要加大投入,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將區塊鏈作為我國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點突破口。加快區塊鏈技術與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最先進的信息技術以及與實體經濟進行深度融合,創新解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難、銀行風控難、部門監管難的“三難”問題。這無疑將區塊鏈的應用與創新又提升到一個更新的高度,指明了進一步發展的方向。區塊鏈技術綜合了數學、密碼學等多學科專業知識,其應用的基礎是數字化,而金融業天然就是數字的集成體,因此,區塊鏈技術在金融業有著廣泛和深度應用、融合的基礎。

  區塊鏈技術在構建社會信用制度體系中的應用

  區塊鏈技術是一項信用技術,基於區塊鏈技術設計的社會信用制度體系可以有效克服當前信用體制中的不足,區塊鏈形成的各種信息不是某一組織或機構收集匯總而成的,而是依賴互聯網技術、綜合運用密碼學、數學等多門學科在虛擬空間自動形成的,沒有管理者或中心管理的概念,交易雙方直接發生交易,解決了社會信用制度體系中過高的交易成本、管理成本及中心化管理模式可能帶來的風險,其構成的信任機制比中心化管理模式下的信用管理機制更完善,可信度更高。區塊鏈中由於每個參與者都可以在第一時間掌握到鏈上所有信息,因此,基於鏈上信息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大家容易形成一個共識觀點,有效地解決了社會信用制度體系中信息不對稱問題。智能合約的功能則使得交易雙方在執行交易行為過程中,借助智能化等技術手段,根據交易進度自動進行交易結果的執行,克服社會信用制度體系中人為、主觀的故意違約行為。因此,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有利於重構社會信用制度體系。

  (一)加強大數據建設,推進數字中國戰略。一是切實強化大數據的建設步伐,推動數字資源的共享機制建設,打破數據部門所有、集團所有,實現全社會數據資源的數字共享,保障源頭數據的真實性,夯實區塊鏈應用基礎。二是積極推進人工智能的應用,大量的社會信用信息處理完全依賴自然人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必須借助於數字員工,要提升“區塊鏈+社會信用”管理的自動化程度。三是加強區塊信用雲的建設,區塊鏈嵌入社會信用秩序后,其鏈的長度和寬度均會無限制的擴大,這需要有大容量的雲來保証。因此,建設區塊信用雲也是實現區塊鏈+社會信用的前置條件之一。四是積極引用物聯網技術,在傳統的信息流、資金流交互的基礎上,通過引進物聯網技術,將物流信息也及時運用到區塊信用鏈當中,實現資金鏈、信息鏈、物流鏈的相互驗証,提升區塊信用鏈的可靠性。

  (二)淡化中心管理理念,強化社會管理約束。區塊鏈技術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去中心化,但是作為一個層級管理體制下的國家治理體系,完全去中心化既不現實也不必要,因為社會信用中的技術管理與約束並不能完全替代社會信用中的法律、制度、行政等管理,區塊鏈在信用管理中的定位隻能是從技術手段來發揮作用。當然,區塊鏈技術在社會信用管理中發揮作用,必定會淡化過去的強中心管理的模式與地位,通過區塊鏈的技術約束來降低中心化管理的任務、職責,從而構建以區塊鏈技術控制為手段,淡中心化信用管理的新的社會信用管理體制與體系。區塊鏈嵌入社會信用管理不是完全去中心化,因為對信用的管理有很多信息、要求、政策還要中心或機構發出。因此,信用管理運用區塊鏈技術就是要提升中心化機構間能夠達成共識,形成一種聯盟,將所有的信用信息在全網發布與共享。

  (三)重構管理技術基礎,嵌入區塊鏈技術與思維。區塊鏈技術及區塊鏈思維與傳統的技術與思維有了本質性差別,將區塊鏈技術嵌入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必須對其管理的基礎技術進行重新構思與設計。一方面是要將區塊鏈思維理念的引入,要確立去中心化、淡中心化的目標,要更多地通過技術手段來解決社會信用管理中的痛點,要更多地交給市場來增強社會信用的約束力﹔另一方面是要從最基礎的“鏈”建設開始,實行標准化的區塊鏈管理技術,通過大量的“公鏈”建設,從而形成越來越大的“區塊鏈”,使“鏈”的功能越來越強大,內容越來越豐富,而這些都是建立在嚴格的技術基礎上。

  區塊鏈技術在小微企業融資中的應用

  由於技術等原因,銀企信息不對稱,商業銀行難以根據數據資料對擬服務的小微企業的信用肖像進行精准刻畫,導致商業銀行在支持小微企業上缺少底氣和信心。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的出現對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起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作用。但是當前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也存在信息不對稱,產生的貿易真實性風險、操作失誤產生的操作性風險、供應鏈金融業務低效率風險、鏈條較長導致人力成本過高風險等問題。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可以透視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風險點與風險源。任何數據隻要存儲在區塊鏈上,都會打上時間戳,確保所有的交易活動都能夠按照時間順序被准確地記錄,從而使得所有的交易活動都可以被有效地追溯,信息也無法篡改,金融機構據此可以建立透明的融資賬本,破解供應鏈上下游小微企業進行融資時信息不對稱風險。而區塊鏈技術中大量的權利義務均等的節點共同組成點對點的網絡,任何節點都有數據庫管理權利,同時也負責向其他節點傳播數據變動情況,所有的節點數據都必須保持一致,數據篡改成本很高,這種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儲結構以及不可篡改可以解決小微企業供應鏈信息造假風險。此外,智能合約的存在,在借助特定的編程將部分人工操作進行電子化的同時,將人工審核的數據對接到區塊上進行自動審批核實,不同的系統進行分散部署,數據直接進行加密,借助智能合約將數據與系統二者建立勾稽關系,即提高了業務效率也降低人工成本。因此,完善區塊鏈技術可以有效控制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風險。

  (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綜合各類技術應用。目前區塊鏈在金融業的應用還處於起步階段,區塊鏈大規模應用還有賴於金融科技基礎建設。比如區塊鏈可以防止信息被篡改,但無法保証源頭數據的真實性,同時金融科技包括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單一區塊鏈技術在支持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的作用有限,需要綜合運用其它技術。所以應該積極加強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加強大數據體系的建設,通過大數據的廣泛運用,提高區塊鏈數據的獲取度,增加數據維度,從源頭上解決數據的真實性問題﹔要加快在線簽署和數據自動化建設,推進物聯網技術的發展,實時記錄獲取相關信息,進行貸后風險管理,鼓勵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幫助區塊鏈在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中形成科學決策﹔此外,還需發展區塊鏈技術應用所需的各類硬件,提高數據的流轉、傳輸效率與速度。

  (二)加大技術研發力度,豐富區塊鏈應用場景。一是確定區塊鏈技術的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聯合高校、企業以及社會各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攻克關鍵核心技術,提高區塊鏈技術的共識機制效率,擴大區塊內存容量,提高高頻處理效率﹔二是加強區塊鏈標准化研究,提升國際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進一步打通創新鏈、應用鏈、價值鏈﹔三是積極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支持骨干區塊鏈企業打造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加快區塊鏈支持小微企業的應用推廣﹔四是提高區塊鏈支持小微企業技術成果落地,政府、行業協會等社會主體積極創造機會,降低區塊鏈支持小微企業從技術到成果的轉化難度。

  (三)重視專業人才培養,加快法律法規建設。一是應加強頂層設計,推進“政產學研用”一體化人才模式的持續發展,對區塊鏈人才發展提出規劃、標准﹔二是鼓勵不同地區之間的區塊鏈人才流動,加強與國際的接軌﹔三是對已有的從業人員和培養的人才進行能力評價,打破現有人才市場存在的能力不匹配問題,並提供區塊鏈人才良好的就業平台。在法律法規方面,結合區塊鏈的特點和應用前景以及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發展的實際,構建區塊鏈技術法律制度,應根據區塊鏈技術的運行特點,從技術安全、數據安全、場景應用安全、業務規范等多個角度構建、完善法律法規,具體明確技術開發、使用、管理等各環節的各方參與者權利義務、責任范圍、歸責原則、救濟措施等,預防和降低潛在的技術風險給此類本源性技術發展和應用帶來的負面影響。

  區塊鏈技術在普惠金融中的應用

  區塊鏈技術的點對點的網絡模式,具有高度的自治性和開放性,金融機構通過發展區塊鏈技術可以將金融服務逐漸滲透到偏遠地區,惠及更多的中低端客戶,契合普惠金融“普及”要義。區塊鏈這種點對點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在區塊鏈上進行的任何一條交易,其內容都會在全網范圍內進行傳播,受到節點的認可后,交易信息被記錄到鏈上,這些被記錄的信息都得到共識,從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証了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降低了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風險。區塊鏈技術允許金融機構能夠從個體日常生活軌跡中獲得完整的個人信用情況,評估個人的信用水平,實現風險的可控性,提高了普惠金融的商業性。因此,發展區塊鏈技術有利於提高特殊人群的金融供給。

  (一)加強區塊鏈技術應用,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金融機構現有的業務環節基本都依靠人員操作,如信貸審批、貸前、貸后管理等,效率低、成本高、管理難以統一,為此金融機構應該在信貸業務審批和數據採集審查環節強化區塊鏈技術應用,降低信貸業務審批的復雜度以及人工與網點的成本,簡化金融機構信貸業務辦理流程。同時,在貸前、貸后業務審查辦理環節加強區塊鏈技術應用,借助區塊鏈技術,利用其本身直接建立信任的特點,獲得公開透明的信用數據,可以直接點對點的獲得所需數據。貸款在發放之后,可以根據公開的數據,合理地管理銀行貸出去的資金,能有效地使金融機構信貸業務貸前審批、貸后管理統一。此外,積極發揮區塊鏈技術在普惠金融風險控制中的作用。金融機構信貸業務最大的問題在於信息不對稱,而根據交易數據,採用分布式賬本,則在每個節點上保存唯一、真實的一個賬本副本,監督交易的合法性,同時也可以共同地為其作証,無法篡改數據,這樣根據真實數據進行風險評判可以打破信息不對稱。

  (二)加強風險防范控制,保障區塊鏈技術應用安全。很多金融機構雖然已經開始應用區塊鏈技術,但是技術應用可能對現有金融體系帶來一定的挑戰,區塊鏈技術的金融行業應用標准由於缺乏先例與實踐檢驗,區塊鏈技術的通用標准還未確定,其標准化領域存在空白。因此,區塊鏈技術在普惠金融中的運用和推廣過程中,對現有經濟結構帶來的變革與挑戰存在較大不確定性,金融機構原有的風險管理體系並沒有進行調整。為此,首先,國家有關部門需要加大政策規范的調查研究,盡快出台針對區塊鏈技術在普惠金融中應用的技術規范,推動金融機構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有效的風險防控體系。其次,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與“一行兩會”地方派出機構保持良好的溝通,建立如信息共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等緊密的聯動機制,聯手加大對區塊鏈技術應用於普惠金融中的各種潛在問題和風險的監管和治理力度。再次,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監管沙盒”模式,增進監管機構與被監管對象的良性互動,降低未知風險的發生率。最后,金融機構在探索應用區塊鏈技術的同時,需要對應用帶來的風險進行系統的評估,並對風險防控體系作出必要的適應性調整以增強其風險防控能力。

  區塊鏈技術在信托行業中的應用

  將區塊鏈技術與信托行業發展結合起來研究,一方面是由於信托行業與區塊鏈技術都基於信任機制這一主題,信托行業需要以信任機制為基礎,而區塊鏈技術有利於信任機制的增信建設﹔另一方面,信托行業中的積弊已經嚴重挑戰行業生存底線。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委托人對信托公司信托制度了解不足,影響委托人對信托公司的信任與信心。信托公司過多的著眼即期利潤,而對於引入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不多、力度不大。信托業內部控制能力相對較低,委托人的資金安全得不到根本的保障。在資管新規以及信托管理能力不足的影響下,信托信任缺少剛性保障。區塊鏈技術是救贖、振興信托行業一劑特效良藥。區塊數據具有開放特征及共識機制,參與者可以共享區塊數據,這樣既可以降低信息共享交易成本,也可以減輕信息交易負擔,基於信息絕對安全的前提下,各參與主體可以最快、最低成本實時享受各種信息,而且由於各參與主體授權不同,可以避免不良信息的干擾。透明、真實、快捷的信息,利於委托人全面了解信托項目的運行質態,從而基於了解的基礎上的信任度會大幅度提升,而且正是鏈上數據真實、可靠,由此形成的經營報告、設計的信托產品提供的信息等等,委托人可以不受任何欺騙而進行決策。區塊鏈實質上是分布式記賬,具有記賬和信息溯源作用,而信托好多產品特別是公益的信托產品,如慈善信托等,委托人捐款完全可以數字化表現,符合區塊鏈技術對數字化的要求,區塊鏈技術就可以有效地解決資金流轉全過程及來龍去脈,使資金的運用完全處於委托人的監督之下。在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條件下,委托人隻要履行了義務,系統會嚴格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執行,從而保証了委托人的權益不受傷害,這在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其作用更為明顯與突出。為此應該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賦能信托行業。

  (一)搭建信托線上平台,提升信息的透明度。搭建信托企業線上管理平台,提升信息透明度。信托公司自身應加強線上平台建設,運用區塊鏈原理,充分加強公司本身的信息披露,讓委托人能對公司有一個全面、深度的了解。同時,應借助線上平台,讓委托人能夠掌握信托公司的技術運用能力與水平,特別是區塊鏈等新一代技術應用程度,從而增加委托人對信托公司的信任度。應為委托人掌握借款人、信托產品底層資產的真實情況,便於作出正確的風險判斷。應搭建線上咨詢系統,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溝通及專業引導,贏得委托人更多的理解與信任。

  (二)提升信托業數字化程度,防范各類風險。信托業引用區塊鏈技術必須以提升信托業數字化整體程度為前提,區塊鏈技術是以互聯網和數字化為前置條件的,沒有信托業及全社會的數字化,區塊鏈是無法發揮作用的,信托項目風險也無法得到有效防范。一是應積極引用大數據,通過大數據的引用,提升與借款人信息的對稱度,對服務對象進行全面綜合的評估,相互驗証,取得最全、最真實的企業資料,提升決策科學性﹔二是應積極引用物聯網,通過物聯網技術的運用,將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綜合應用,由此形成的數字流加上區塊鏈技術的融合運用﹔三是應積極引用人工智能,提升管理的自動化水平,區塊鏈運用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數據信息,而這在人工操作下是無法實現快捷的,隻有依賴“數字員工”、人工智能等手段,讓一切算法、結果瞬間成為現實才可能﹔四是應積極加強信托雲的建設,以適應日益增加的數據量﹔五是應基於與服務企業系統打通,運用區塊鏈技術,實時掌握企業所有信息的變動,並根據信息構建預警指標體系,對企業的任何風險苗頭都能及時掌握。

  (三)深化信托業體制改革,加快轉型升級步伐。技術的創新與運用既要有相應的場景,同時對相應的體制與機制提出新的要求。信托業引用區塊鏈等技術,必然要對原有的體制與機制創新產生巨大的影響。因此,一是樹立全新的理念,即以科學技術驅動信托業加速前行,重視用技術手段解決信托業發展中難點與痛點﹔二是立足於長遠目標,制定金融科技嵌入信托業發展的戰略,克服急功近利、短視行業,從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角度來引用區塊鏈等新技術﹔三是著力懂技術、懂金融的復合型、“高精尖”人才的培養與引進,為技術的運用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四是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大“金融科技+信托”的融合應用研究,構建適合信托業健康發的金融科技發展體制與體系。總而言之,金融市場的發展與交易的便捷、信息對稱、成本的降低有直接關系,區塊鏈是基於共識機制構建的分布式共享數據解決方案,具有去中心化、共識機制、智能合約、可追溯性以及不可篡改性等特點,區塊鏈技術創新的金融模式可以脫離中介進行點對點的直接交易,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交易效率,快速地為交易雙方建立信任關系,真正實現交易雙方信息對稱。區塊鏈技術的優勢可以推動金融市場由間接金融向直接金融轉化,封閉金融向開放金融轉化,真正促進金融市場進一步發展。

  (作者系迪普思數字經濟研究所所長、江蘇銀行總行董事辦高級會計師)

(責編:張宏莉(實習生)、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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