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8亿 一起特大数字货币诈骗案95名嫌疑人被起诉
正义网金华5月18日电(通讯员吴爱晶 王蓉)“区块链”等同于数字虚拟货币投资?却为何一旦“入金”就遭到“锁仓”?原来,这背后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庞大诈骗集团,以投资数字货币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客户投资入金,诈骗金额达3.8亿元,被害人3000多名。5月15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对该案95名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高档写字楼办公,为诈骗提供“阳光场所”
2018年5月开始,以夏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安徽合肥一高档写字楼内成立总部公司,在安徽、马来西亚、深圳等地先后分别成立金融科技分公司,这些公司虚构从事区块链技术开发,有正规的数字货币发行资格,通过技术团队研发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为诈骗活动提供“阳光场所”。
公司往往选址优越、装修豪华,组织架构也十分完整,行政、财务、招商接待、技术运营、客服等部门设置齐全,还有专门的讲师团队和代理商。光鲜的外壳“招募”到了许多金融、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年轻人,其中八成是“90后”。
“我在公司里做的是服务器维护的工作”,被告人储某供述,2018年5月,夏某某找到他,称要在深圳成立一个软件开发公司,由储某做法人代表。“我们公司开发平台都是老板跟运营部决定软件运行模式,然后交给技术部把相关功能的软件开发出来,确定可以运行之后就让客户下载登陆使用。”储某交代,客户首先需要充值购买USDT虚拟货币,再用USDT币购买公司自己发布的虚拟货币,一旦买入该公司的虚拟货币,就会进入锁仓期,半年内不能交易,只能看见虚拟货币每天的涨跌,“当然,最终都是亏的,因为我们赚的就是他们投进来的钱”。
经查,后续平台会通过设计的机器人功能模拟自动交易,配合讲师,操控数字货币涨势以稳住客户。
代理商拉拢客户,直播“讲师”诱导投资
平台有了,客户从哪里来?审查发现,该诈骗集团通过发展和培训代理商,由代理商业务员等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QQ等方式拉拢客户,并推荐“股票分析师”给客户。讲师一开始分析股票知识,后以唱空股票市场,谎称投资数字货币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与代理商业务员互相配合,诱导客户到公司开发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进行投资。
“我原来是自己编程做一些指数分析的小程序然后在技术层面上讲解股票的。”2018年10月,本身从事直播间讲师职业的被告人段某某经人介绍,到该犯罪团伙吉隆坡公司做直播间老师。段某某来自上海,他说“直播主要内容就是让大家感觉我是一个炒股很厉害的人,观众相信你以后,就能大概率把他们往我们公司的产品上面引导。”段某某说,自己工作了2个月,觉察到这是个诈骗团伙,就拿着2.2万元工资离职了。
从微信、QQ群到直播间,投资人最终将资金投入诈骗集团先后开发的多款数字货币诈骗软件中。据悉,若有客户投诉、报警等,平台则会安排部分出金以稳住对方。
通讯和自由受限,外派出国却持旅游签证
2019年开始,该犯罪集团为逃避打击,逐步将财务、技术、运营、招商等关键部门人员转移至韩国、马来西亚等地继续实施诈骗活动。
员工们到马来西亚吉隆坡分公司,发现工作时间较长却只办理旅游签证,同时出行时间、范围严格受限,不允许使用个人微信,不允许告诉家人上班地点,统一使用Skype等聊天工具办公,并被要求隐瞒真实身份,在《三国演义》《天龙八部》挑一个名字作花名,称呼真名就要罚款。
部分涉案人员在确认从事诈骗工作后便自动离职,但更多人却选择了留下。2019年6月开始,该犯罪集团涉案人员陆续被抓获。
毕业生网上求职,简单面试后“秒过”
被告人汪某是2018年7月的应届毕业生,当月,她在求职网站上挂了自己的简历后没几天,就收到了面试短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就简单问了我一下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就让我通过了,我的岗位是结算专员。”
但是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汪某就发现了这个公司的可疑之处,事实上客户入金的第二天,代理商、直播间、平台即按一定比例结算分赃,“我们公司就是吸引客户在平台上入金买虚拟币,他们的钱进入锁仓期之后,公司跟代理商等人就把钱分掉了,公司就是靠这个盈利。锁仓期结束以后,应该不会把钱还给客户了。我觉得这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是不对的。”
工作了7个月后,汪某到手工资3万多元,此时,公司让员工们出国到马来西亚工作,汪某认为这不是个合法经营的公司,自己也没有出国工作的意愿,就离职了。
和汪某一样,该犯罪集团中有大批年轻人因涉嫌犯罪身陷囹圄,初入社会的他们急切地四处求职,抓住每一次面试机会,但一不留神却步入了犯罪的深渊。
检察官提醒:网络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将更加紧密相联,网络治安空间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要警惕数字货币诈骗等网络犯罪,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讲师”和高额回报的投资,要通过正当途径投资获利,应届毕业生们更加要守住底线,擦亮双眼,明辨是非,谨慎求职。一旦发现所从事的工作有诈骗、传销等犯罪嫌疑,应保留证据,保护自身安全,及时离职并报警,退出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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