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2】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经济学特征与方案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基本特征
近年来,英国、中国、加拿大等国的央行,均在不同程度上表示了对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和法定数字货币的关注,乃至于明确提出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构想。例如,英格兰银行于2016年开始与伦敦大学学院联合研发由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RSCoin,并进行了测试。瑞典中央银行为了应对无现金化的趋势,提出了电子瑞典克朗(E-krona)的计划,以期实现支付效率的提升。瑞典央行对发行E-krona的架构问题、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公布了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撰文指出,数字货币是货币形态发展的必然,人民银行应当积极探索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路径。此后,周小川行长亦指出,中央银行应重视Libra代表的数字货币趋势,人民银行可能考虑委托商业机构发行数字货币。2019年10月,黄奇帆发表演讲,提出人民银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个推出数字货币的央行。
目前,各国对法定数字货币的计划仍处于研究阶段,尚未实际发行。但是从已经公开的研究成果来看,各国在法定数字货币的基本特征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共识。法定数字货币在经济学上具备以下特征,与电子货币或数字加密货币显著相区别。
1. 法定数字货币与现有法定货币等值
作为中央银行发行的新支付手段,法定数字货币是“央行版”的电子货币,其主要目的是替代现金用于支付结算。因此,法定数字货币没必要具有独立计价单位,而是应当沿用既有法定货币的计价单位,其币值与现钞货币相等同,通常情况下较为稳定。
2. 法定数字货币属于流通中现金
法定数字货币替代的对象是现钞,持有人账户中的法定数字货币不是任何一家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因而在经济学上属于M0(流通中现金)。持有人账户中的法定数字货币不能被用于放贷,法定货币的持有人与保管法定数字货币的机构之间不存在货币投资关系,因而持有人不面对信用风险,也不因持有法定数字货币获得利息。
相比之下,电子货币通常直接或间接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属于M1(狭义货币供应)或M2(广义货币供应)。同时,在商业银行各种管理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商业银行可以将客户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投资放贷,因而电子货币的持有人要面对银行倒闭的信用风险,当然,相应的也能因此获得利息。
3. 法定数字货币的服务应当免费
法定数字货币作为现钞货币的替代形式,是一种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众不应当因使用国家法定货币而支付费用,因此法定数字货币支付与清结算应当对使用者免费。商业银行在代理中央银行经营管理数字货币业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向中央银行请求。
相比之下,电子货币的支付清算服务由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信用卡组织等机构提供,这些机构均为商业机构,因而提供的也是有偿服务,用户需要为支付清算服务支付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在现实操作中,实际的模式是将支付清算服务费直接从向用户支付的利息中预先扣除。
数字加密货币在实际使用中,也会产生支付清算费用。例如,比特币随着全网交易笔数的增长,进行一笔比特币的转移需要向参与记账的节点以比特币的形式支付“挖矿费”,支付的挖矿费越多,交易得到确认的速度越快,否则很有可能需要数小时才能得到交易确认。
(二)中国人民银行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构想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对法定数字货币进行了许多研究,对未来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方案和技术基础已经形成了相对系统化的观点。
早在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对法定数字货币相关的运行框架、关键技术等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并于2015年形成了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系列研究报告。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数字货币研讨会,会议指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现实意义不仅仅在于可以降低传统纸币发行的成本,减少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还能助力普惠金融的实现。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还有助于我国建设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支付体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央行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整套机制架构和技术方案。从目前人民银行的公开资料来看,人民银行将要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现有人民币等值,沿用人民币的计价单位,在经济学上属于M0,也是基础货币的一部分。
1. 记账
在记账方式上,人民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采用区块链技术,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建立层级架构、联盟链模式、合作性记账的区块链系统,以满足法定数字货币的记账需求。更具体而言,人民银行设想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的核心要素“基于云计算的可信服务管理模块”主要有三点,即“一币、两库、三中心”,整体上通过法定数字货币私有云这一底层基础设施来支撑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
具体而言,“一币”是指法定数字货币的形态,即由央行负责法定数字货币的“币”本身的设计要素和数据结构。“两库”是法定数字货币的存放库,也就是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和法定数字货币机构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指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法定数字货币机构库指商业银行等参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代理机构存放法定数字货币的数据库。“三中心”则组成了法定数字货币的管理体系,分别为认证中心、登记中心与大数据分析中心。其中,认证中心对法定数字货币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记录法定数字货币及对应用户身份,完成权属登记;记录流水,完成法定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大数据中心通过大数据收集并分析市场行为,可以具体到反洗钱、支付行为分析、监管调控指标分析等方面,统筹系统的整体运行。
2. 发行
在发行方式上,人民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采用与现有的人民币间接发行体制类似的机制,在“两库”的基础上,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模式与现钞货币的间接发行体制类似,以降低人民银行中心系统的发行负担。这种间接发行体制可以更好的兼容现有货币发行体系,更好的完成从现金到法定数字货币的过度,同时可以实现由央行来控制数字货币的发行量。
3. 流通
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将基于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完成。目前有两种主要的设想方案。第一种方案是,每一个一般用户都将拥有一个开设在中央银行的主账户用于存储法定数字货币,同时用户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被关联到该主账户。第二种方案则是用户可以将名下的一个商业银行账户指定为主账户,并在该账户下增设表示法定数字货币的字段。无论采取哪种方案,法定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银行存款的性质均不相同,但是可以相互转化,也可以在主账户中直接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进行支付。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系统和金融系统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实践,将对社会带来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许多经济和金融学家以及各国的中央银行对此开展了研究。法定数字货币仍然处在理论构想阶段,但根据现阶段的设想仍然可以看出法定数字货币必将对货币系统和金融系统带来巨大的影响。
第一,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提升支付效率,提高支付的可靠程度。法定数字货币能够实现以往被认为是不可能的支付交易,通过在支付指令中搭载附加信息,可以通过支付指令实现更加复杂的支付交易。而且,法定数字货币即时完成支付,不再需要清算和结算流程,极大的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和多环节、多对手方造成的风险。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工具革命性的意义还在于其具有智能性,法定数字货币与智能合约等新兴技术结合后,可以实现支付过程本身的智能化与灵活化,促进更多功能开发与实现。
第二,法定数字货币可能从根本上改变银行业。银行为汇兑和支付而经营活期存款业务,并将这些存款再用于放贷,导致银行可能发生挤兑危机。早有经济学家提出将银行的业务分割,仅允许银行经营定期储蓄和放贷业务,使银行成为所谓的“狭义银行”(Narrow Bank),从而在根本上消除挤兑风险,实现风险的最小化。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用户通常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进行支付,银行可能不再提供用于支付的活期存款业务,从而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狭义银行,可以极大的降低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第三,法定数字货币将极大的影响货币政策。法定数字货币有利于货币当局准确灵活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全面检测和评估金融风险。法定数字货币还可以设置负利率,从而突破名义利率的零点制约,拓宽了货币政策的实施空间。与此相对,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导致银行转为狭义银行后,高能货币向狭义货币供应转化的货币乘数预期将会明显下降,货币政策更加敏感,货币流通速度和利率的预测难度加大,将使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把握面临挑战,存在着一定的未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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